炸药库安全职责
1、
炸药库负责安全保卫及入库、出库、库存的责任,非持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。
2、炸药库凭领药人员出示安全科开具的“出库单”和“放炮证”并在安全员的监督下发放炸药,否则不予发放。
3、每天当班记帐,并掌握好微机上报时间。明确责任,若出现锁机现象或有违规行为,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4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,收到的回执单、出库单由当班值班员签字后返还供应科。
5、爆破器材发放手续要齐全,帐目清晰,日清月结,做到帐、卡、物三对照。
6、经常检查防止变质和自燃自爆。严格“先入先出”制度不积压,不合格产品不得发放。
7、回收剩余的火工品要核对其数量,并在回执单上签字。
8、库房内火工品材料应摆放整齐,各项设施清洁,地面无杂物积水。
9、经常检查库房内灭火器、砂箱、铲子、防火水桶等保证完好有效,通风良好。
10、变质或报废的火工品应专室存放,妥善保管,高度不得超过规定。
11、库房必须保持关闭状态,并经常检查保持良好。
12、库房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记录和台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