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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熊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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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熊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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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: 2731383632 571562054
邮 箱:[email protected]
地 址:江西省樟树市安防产品产业园11号
发布时间:2015-04-25 10:12:36点击率: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爆破器材库管理规定与爆破器材的管理法规,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。
二、负责验收、发放、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,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检查、登记制度,做到帐目清楚,帐物相符,日清月结。
三、对出入库的爆炸物品进行验证,变质和性能不详细的爆破器材,不得入库和发放使用。
四、对无《爆破员作业证》人员,有权拒绝发给爆破器材。
五、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。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。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。
六、按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规定,经常对库房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,做到库房整洁,安全设施灵敏可靠,工作正常。
七、爆破器材应按出厂时间、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。
八、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。
危险品存放柜 民用爆破器材库 炸药库房,炸药柜,
移动爆破炸药库 ,雷管柜, 爆破员作业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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